至从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开始,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,聘任制公务员占比近10%。然而在首聘3年期满后,竟无一人解聘。针对“只进不出”的怪相,一些人担心,聘任制改革是否是换了外套的“铁饭碗”?
国家一直出台各种规章制度,这些制度无形中对这些聘任的公务员给了一定的压力,在各种压力下,被聘任的这些公务员,不自觉的给自己也上了个紧箍咒。如果一不留神,被群众发现有违纪行为并举报,他们一样会落马。我们的群众应该从多角度去看这个问题。
首先: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人,都会有出错的地方,但只要不触击到我们设定的范围内,我们是可以原谅有出错的时候。一些小问题,我们应该允许给改正的机会的,错了不要怕,怕的是不改正。我们也得多一些包容心,对小问题上的错,我们得用宽容来面对。仁爱不只是别人对自己的,也是自己对别人的。我们得相互信任和关爱,而不是把小问题推到浪尖风口上去。其次:我们可以对这些聘任的公务员进行监督,小问题提早提醒给予改正的机会,若遇上大问题的,完成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。对小错一而再、再而三犯的,也可以提出或举报,而不是像大家想的一样只要留下来的就一定存有什么问题。
我们看到“零淘汰”也许还是一种希望,我们希望这些都因为我们党的制度的完善而带来的最好的结果。我们不用片面的眼光看这些敏感的问题,我们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去观察问题和事儿,而不是片面或是走极端,这样只会让我们倒退而不会前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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